全体教职工、离退休同志、历届学员和社会各界人士:
市委党校新校园校史馆的建设工作即将启动,为使校史馆拥有丰富、翔实的史料资源,更好展示党校办学成果、发展历程,传承优良文化传统,增强爱校情怀,充分发挥校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,特向全体教职工、离退休同志、历届学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建校以来的各类史料和物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征集内容
1.文本资料类(1)历任党政领导、教师的信函、手稿、讲稿等;
(2)各时期的教材(讲义)、教案(手稿)、教学大纲、学员作业等;
(3)各时期建设、发展的文件、笔记、文稿、信函等;
(4)各时期印发的刊物、画册、简报、宣传资料等;
(5)教职工著作(含油印、刻印本),各类教研活动材料;
(6)各时期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表、培训计划等;
(7)各时期有关党校、学员的媒体报道资料。
2.证件证书类(1)历任党政领导、教职工的任命书、聘任书、任职资格证等;
(2)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各类活动等方面获得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锦旗、证书等;
(3)各时期证件,包括录取通知书、学生证、工作证、毕业证、结业证、派遣证、聘书等。
3.图片、影音类(1)各时期教学、科研、实践活动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2)各时期校园建筑、风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3)各时期教研活动、社会活动、重要比赛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4)各时期对外交流活动、合作办学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5)历任领导、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、音频视频;
(6)上级领导、知名人士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调研或讲演的照片、音频视频。
4.实物类(1)涉及党校历史的牌匾、碑刻、拓片及文字说明;
(2)对外交流活动中接受的礼品、纪念品和学员赠品等;
(3)地厅级以上领导、知名人士的题词、手稿、信函、批示等;
(4)各时期的徽章、印章、工作服、纪念章、票证,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;
(5)历届毕业生、培训学员的毕(结)业合影、纪念册、师生赠言等;
(6)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、教具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“老物件”;
(7)教职工、学员的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品等;
(8)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、图纸、微缩模型等;
(9)其他能反映党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。
5.亲历见闻类(1)关于党校发展历史、辉煌成就、重大事件的回忆性文章;
(2)有关恩师风范、同窗情谊、学员风采、生活轶事类的故事。
6.其他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征集时间
集中征集时间:2023年10月底前。
长期征集时间:长期接受全体教职工、离退休同志、历届学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史料和校史馆实物。
征集方式
接受捐赠个人如愿意向党校捐赠资料、实物等,经鉴定确有保存和展览价值,党校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。
捐赠方法:在校教职工(含离退休职工),可直接与党校联系捐赠事宜;身在外地的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,可与党校联系后,直接邮寄物品,由党校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。
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本人(或亲属)有保管意愿的,党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。或复制后归还原件。
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老同志、老学员提供的材料,由党校派人登门拜访,接收捐赠,或记录整理。
征集说明
1.提供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现从事职业等。
2.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鉴定资料、题词、书画作品等,提供人请注明是否愿意捐赠,如不愿捐赠,党校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,原件退还给提供人。
3.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,校史馆将依法予以保护。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,校史馆将本着对国家、对社会、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。
4.所有捐赠史料实物若经馆展采纳,将标明捐赠者姓名,并由党校发给精美的收藏证书以致谢忱。
征集联系方式
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芙峰街文泉路1号中共金华市委党校朱璐霞收
邮编321019
联系人办公室朱璐霞老师13735759007
行政处倪根水老师13095791818
电子邮箱jhswdx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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